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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川浙园公园景观改造提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公告
[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23/8/25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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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川浙园公园景观改造提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意见》(办水保[2020]23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的规定,我公司于2023年8月组织编制了《川浙园公园景观改造提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从省水利厅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中自行选取了一名专家(专家编号:CSZ-ST080;姓名:林绵涛)对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专家复核通过的《川浙园公园景观改造提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附专家意见)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一)项目基本概况

2019年9月19日,项目取得了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关于同意川浙园公园景观改造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广开发改函[2107]5号

本工程总占地面积为2.00hm2,均为永久占地。项目主要改造提升绿化面积20000m2,主要改造内容为乔木栽植、灌木栽植、地被植物栽植及步道、停车场等

本项目土石方挖填方总量为1.50万m3(含表土剥离0.53万m3,自然方,下同),其中土石方开挖量0.75万m3(含表土剥离0.53万m3),土石方填方量0.75m3(含表土回铺0.53万m3),土石方综合利用,无借方和余(弃)方,本项目不单独设取土场和弃土场;本项目总投资25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约22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本项目于2018年5月开工建设,于2018年9月完工,总工期5个月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9月7日(不少于10工作日)

公司联系人:梁成强;联系电话:17790375792。

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联系人:董先生,监督电话:0839-3263607。

  

附件:1、川浙园公园景观改造提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uploadfile/file/20230831/20230831101797479747.zip

                                      2、川浙园公园景观改造提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审查意见/uploadfile/file/20230831/20230831101776317631.zip

 

 

                         广元市园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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